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1710-789115-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200,000.00元(不含项目运营方佛山市三水中科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泥运输运距35公里内运输费用)。
四、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其核准经营类别包括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HY06),且核准经营的污泥处理处置规模不少于2万吨/年。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负责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工作。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单独或者再组建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本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注: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
(1)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2)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3)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加盖公章并附有受托人身份证(携带原件核对)的委托书原件;
(5)加盖公章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6)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只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3、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注意事项: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首页左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路东1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652096
邮编:5281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22869
邮编:5281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2286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